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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网(奶油批发商)

来源:祺锦网络  时间: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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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金融观察

烘焙行业的快速发展让上游产业公司受益颇丰,主营植脂奶油研发、生产、销售的海融食品近期再次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击。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融食品)成立于2003年,以植脂奶油、巧克力、果酱等烘焙食品原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其中,植脂奶油系列产品为公司的主要产品。11月15日,海融食品预披露了招股书。

产能扩充令人忧

A股上市公司中目前尚未有专门生产植脂奶油的公司,如果海融食品能够上市,将成为A股的“奶油第一股”。根据发行方案,海融食品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1500万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4500万股增至6000万股。与首次向A股发起冲击类似,募集资金主要还是投向扩建产能方面。

招股书(申报稿)显示,扩建厂房项目包括植脂奶油扩产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6263万元,果酱、巧克力扩产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7839万元,冷冻甜点工厂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9960万元,冷藏库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953万元,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026万元,另外还包括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募集资金金额合计43041万元。

但让投资者担忧的是,募集资金投资于植脂奶油、巧克力、果酱扩产建设项目,将来扩产项目达产后,海融食品的植脂奶油、巧克力和果酱产品的产能将大幅增加。但现实情况是,海融食品的产能利用率其实并不高。

2016年至2018年以及今年上半年(以下称报告期),植脂奶油的营业收入占到总营业收入的比例都超过90%,但植脂奶油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7.38%、54.30%、78.28%、66.06%,2017年植脂奶油的产能从2016年38750吨增长至68400吨,是2017年产能利用率滑坡的原因。而2018年和今年上半年的产能利用率仍然都未能达到80%,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的产能利用率只有66.06%。

此外,近两年半时间里,海融食品的果酱产品的产能利用率都未能超过66%,明显低于2016年的75.44%。巧克力产品今年上半年的产能利用率滑坡更为明显,只有59.47%,远不及2016年至2018年的85.74%、82.09%、86.73%。

这样的产能利用率不得不让资本市场担忧海融食品存在达产后产能不能充分消化而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此外,海融食品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速也在持续下滑。报告期,营业收入分别为41157万元、47124万元、54106万元和2594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145万元、6959万元、7293万元和21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891万元、6824万元、6861万元和2118万元,近三年的营业收入虽然在增长,但增速在不断放缓。

曾冲击A股未果

海融食品已经不是第一次向A股发起冲击了。证监会官网披露的信息显示,海融食品在2017年6月30日预先披露了招股书(申报稿),2018年2月22日更新了招股书(申报稿),但此后海融食品的首次IPO就石沉大海。

当时市场认为海融食品IPO的终止与其印度子公司的税务仲裁有关,海融食品的印度子公司是其重要的海外收入来源,或许是由于当时无法预判仲裁的结果是否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据新金融记者了解,植脂奶油类产品从1997年起被印度税务部门归类为税务编码150890号下的免税商品,植脂奶油生产企业不需要缴纳中央消费税。

海融食品在近期发布的招股书(申报稿)中表示,海融印度自成立之日起,一直按照印度植脂奶油行业惯例适用的商品货物税务编码进行中央消费税的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印度当地税务机关历史上从未对海融印度的中央消费税缴纳事项提出异议。

2015年起,印度中央政府酝酿进行统一税制改革,并于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中央消费税已不再征收。作为税改的配套措施,印度各邦税务机关从2016年11月起将植脂奶油类产品重新划分为税务编码21069099号下的应税商品,在销售环节征收中央消费税,并向所有植脂奶油生产企业追缴以前年度未缴纳的中央消费税。同时,印度植脂奶油生产企业向政府提交税务争议的申诉,要求免于追缴税款。

海融印度所属的中央消费税税务局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统一安排,分别于2015年4月21日和2016年4月22日各发出一份通知和决定,要求海融印度补缴2010-2011会计年度至2014-2015会计年度(2010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中央消费税差额1.32亿印度卢比(折合人民币约为1300万元),2015-2016会计年度(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的中央消费税差额4315万印度卢比(折合人民币约为430万元)。

此后,海融印度开始申诉,中央消费税税务局Sonepat分局于2016年11月28日将海融印度的补缴金额调整为2704万印度卢比(折合人民币约为270万元),滞纳金1352万印度卢比(折合人民币约为130万元)。

海融印度对前述事项仍存在异议,于2017年3月8日继续向其上诉机构——中央消费税仲裁厅提出申诉复核,要求撤销中央消费税税务局Sonepat分局于2016年11月28日作出的决定。

截至今年6月30日,海融印度已按照印度税务机关的统一安排,根据税务部门计算的追缴税款的7.5%缴纳预缴款203万印度卢比(折合人民币20.68万元)。如未来海融印度申诉成功,税务机关将退回或抵扣预缴税款。截至招股书(申报稿)签署之日,中央消费税仲裁厅尚未对海融印度的申诉作出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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